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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对方撤诉怎么办

倘若该起强奸案的受害者作为原告进行了撤诉行为,那么此案件并未因为这一举动而瞬间终止。根据中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强奸罪属于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诉讼的公诉案件,这就意味着即便受害人提出撤销指控的意愿,检察院也可以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由,坚持对被告方进行刑事追责。在此过程中,检察官将依据确凿的证据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形来判定是否应该坚持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最新修订: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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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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