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解除之诉中,若男女双方均达成共识,则所有负债将由男方一力承担。
关于
夫妻离婚之后,原有的
婚前债务归属问题,我们必须明确,应由负债人利用自身的
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此外,如果有任何
债权人能凭证证明该笔
债务确实被用于婚后家庭的共同生活所需,那么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属于夫妻双方的
共同债务,因此
离婚时,他们应该一同负责还款。
夫妻之间不只限于以下几种情况需要共同负担债务:
1、家庭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
2、因从事某项生产或经商活动而产生的债务;
3、基于
医疗费用所引发的债务;
4、在履行
抚养子女,
赡养长辈的义务过程中所背负的债务;
5、为了支付孩子的教育费用和培训费用而产生的债务;
6、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在夫妻协商之下,双方亦可约定某些债务将为共同所有。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