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死刑辩护专题 > 死刑有哪些种类各自的特点是什么

死刑有哪些种类各自的特点是什么

本国刑法仅规定了两种死刑类型,分别为即时执行型与缓期执行型。
死刑适用对象主要针对那些情节极其恶劣、犯罪行为十分严重的罪犯。
同时,根据我国法律规程,除了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之外的其他死刑案件,均应正式报批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最终核准。
而对于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可由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或依据法定程序进行核准。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最新修订:2024-07-2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