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
传唤者未能充分证明其拒绝执行传唤之合理原因,则公安机关有权立即实施
强制措施进行传唤。
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明确向被传唤者阐述传唤的缘由及法律依据。
对那些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传唤或有意逃避传唤的人,可依法实行
强制传唤。
如若被传唤人无法提供正当理由而未能按时到场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也有权施加强制手段进行传唤。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
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
口头传唤,但应当在
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