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饮酒的相关知识及
违法行为,解析如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两个概念——“醉酒”与“饮酒”。
尽管两者在
酒精含量上有所不同,但在法律层面上却有着严格的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分为两种类型:一种为“饮酒
驾驶机动车辆”,最高可面临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以及
暂扣驾照6个月的
行政处罚;
另一种为“饮酒驾驶营运
机动车辆”,其对应的
刑罚则更为严厉,包括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
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相较之下,“
醉酒驾驶”的
处罚力度更胜前者。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不仅会面临驾照的
吊销,还需经过审判认定之后,判处相应的
拘役,并处以
罚金;
如涉及营运
机动车,处罚更加严重,包括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获驾照,且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同样需根据审判结果,判处相应的拘役,并处以罚金。
例如,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可以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若因前述事实而受到处罚,那么在未来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时,将被处以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驾照也将被吊销。
同样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约束至清醒状态,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此外,驾驶者如在过去五年内曾有过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经历,将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情况,处罚力度更大。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者,警方会依照规定将其约束至清醒状态,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驾驶者在未来十年内都无法再重获驾照,若日后重新取得驾照,也不得再驾驶营运机动车。
《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
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