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算作是
逃逸行为。逃逸行为通常被界定为在已知事实真相的前提下进行的逃离,而非在无意识或未知状态下的不负责任的行为。所谓的知悉事实即指肇事者明知自身已引发事故后,仍用非正当手段规避应承担的责任,从而构成逃逸行为。若是
肇事司机因对车辆发生刮擦毫不知情,在未知状态下驱车离开现场,则不属于逃逸行为范畴。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