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2周岁方能独立承担
刑事责任。
其次,对于尚未达到12周岁的
未成年人,他们在触犯
刑法时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然而
司法机关对这部分青少年罪犯的
量刑处理上,通常会采取从轻发落的策略,主要是坚持以教育感化为主、惩戒为辅的基本原则。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涉及到极其严重的
犯罪行为,才可能采取
刑罚手段进行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