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章雕刻所需步骤如下:
首先由申办人亲自或者委托
代理人前往,凭借其上级主管单位所开具的刻制许可证实文件以及本单位依法成立的批准文书,向经营所在地的公安部门进行正式申请;如果公安机关确认相关条件符合法律
法规要求,将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三个法定工作日之内,依照相关规定作出核发准予刻制定额手续的决定。在此之外,国家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在进行公章雕刻时,必须选择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专属雕刻单位进行服务提供。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其他专用印章(包括经济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在名称、式样上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刻制。
第二十三条
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
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