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要实现全面、无条件的理赔,则必须在投保时选择购买强制性
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汽车损失保险(简称“
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第三者险”)以及不计免赔特约险(简称“不计免赔险”)等多个险种。
其中,不计免赔险是实现全额理赔的关键所在,因为它将原本应由投保人自行承担的部分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从而使保险公司承担起全部的理赔责任。
《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
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