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如何定案,这在
刑事调查、
审查起诉以及法庭审判等各个环节中都有着各自独特的处理方法:
首先,如果公安机关在
立案之后,发现证据并不充足以证明案件成立,那么他们应当立即撤销立案,并终止相关的侦查程序;
其次,当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案件的
证据不足以支持
起诉,那么他们应该做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
最后,在案件进入到法院审理阶段时,检察机关有权撤回起诉,而法院若发现证据不足,则应依据法律规定作出
无罪判决。
《
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
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
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在审判阶段,在人
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
起诉条件的,可以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