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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股东资格起诉状怎么写

关于提请法院责令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民事诉状应当包含下列各项内容,并且按照先后次序进行表述:
首先,应当载明原告的详细身份信息。若原告为自然人,则应详细列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而若原告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明确注明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全称、注册地址,同时还须注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
其次,应当详述被告的身份信息,具体内容应与原告的身份信息保持一致。
再次,在诉状中必须明确提出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请求中涉及到给付义务的部分,应当具备可执行性。
最后,应当简略地阐述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最新修订: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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