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盗窃罪的
刑罚上限,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得以明确,即若对他人的私人财物进行了
数额较大的盗窃或实施了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以及
扒窃等行为,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或
没收财产的
附加刑罚。
2.盗窃罪,是指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盗取他人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的
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分别被视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和“
数额特别巨大”。
然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
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
此外,对于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的盗窃行为,由于盗窃地点难以查证,因此其盗窃数额是否达到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应由受理案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数额标准予以认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