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向保险公司提
起诉讼的请求,通常情况下,原告在聘请律师时会先行垫付
律师费用,然而,倘若原告最终获得了
胜诉,或是经由法院裁定其所承担的律师费用仅为部分或全部的话,那么这些额外的费用便应由被告进行支付。
律师费,作为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并取得相应报酬的体现,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遵循着"谁聘请律师,谁就应当承担律师费用"这一基本原则。除非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或相关法律解释对此作出规定,亦或是双方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此达成共识,否则律师费通常不会由
败诉方来承担。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