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与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
帮信罪”)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
犯罪行为。前者主要涉及运用种种手法将不法所得转变为看似合法的资产,借此掩饰并遮蔽其
犯罪来源;相对而言,后者更加侧重于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
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依然向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讯传输服务等各类技术支持,抑或是提供广告推广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方面的协助。这两类犯罪行为的犯罪客体以及具体行为方式均存在显著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1.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了洗钱的相关行为及
刑罚。
2.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了帮信罪的行为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