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了
危险驾驶罪,并将面临为期一个月至六个月以下的
有期徒刑拘役,而并非是
行政拘留那样简单轻松。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中的明确规定,任何人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辆时,只要符合以下任何情况之中的一项,便应当受到拘役和
罚金的双重
处罚:一是追逐赛车,情节非常恶劣的,二是在酗酒后驾驶车辆,三是提供校车服务或进行旅客运输时,营运中的车辆载客人数严重超过额定座位数量,或是营运中车辆严重
超速行驶的,四是违反危险化学药品安全控制规定运输危险剧毒化学品,危及到社会大众安危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