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交通肇事罪缓刑的政治条件问题,往往是由被告人的
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以及社会危害性的诸多要素共同决定的。进一步地说,倘若被告人能够提供充分
证据来证明自身在
犯罪行为发生之后,已经深刻认识到错误并表达出真诚的悔过之意,同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
经济赔偿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进而获得了受害者或者其亲属的谅解,并且在未来也不存在再次
犯罪的风险,那么在法院审理该案的过程中,就有可能会倾向于给予被告人
缓刑的判决。除此之外,被告人还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
缓刑条件,例如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不再具备重新犯罪的可能性,以及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居住的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