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未涉及到
财产权益方面的
纠纷处理中,每个案件的基本费用为人民币800至10,000元不等;而对于涉及到财产关系纠纷的案件,我们将收取每个案件基础服务费用1000至2000元。若
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争议财产标的金额大于10,000元,则需根据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具体的计费比率如下:
1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至6%;
1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费比例为4%至5%;
1,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至4%;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费比例为2%至3%;
100,000,001元至500,000,000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至2%;
500,000,001元及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至1%。
(二)在
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案件不涉及财产权益问题,我们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500至12,000元/件;如涉及财产关系,则按照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
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如果案件不涉及财产权益问题,我们的收费标准如下:
(1)作为被告方辩护律师:收费标准为人民币2500元至20,000元/件;
(2)作为
自诉人或
被害人的
诉讼代理人:收费标准为人民币2000元至15,000元/件;如涉及财产关系,则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