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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尅取保候审吗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已怀孕的女性在司法程序中,可以被取保候审。这一条款清晰地指明了,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具备严重疾病无法独立生活;或孕妇;或是正在哺乳期抚养婴幼儿的妇女,只要对他们进行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就可以实施取保候审的措施。因此,如果这位已经怀孕的女性同时满足了取保候审的其他相关要求,例如可能判处的刑期较短且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等因素,那么她是有权利向有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最新修订: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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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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