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零口供的情况下,只要具备充足的其他
证据能够确凿证实某项罪行的成立,仍然可以对此类罪犯进行
刑事定罪并施以相应惩罚。
然而,倘若缺乏被告人口供作为指控依据,但所有证据皆实在且充分有效,亦可据此裁定被告人为有罪之人,并依法判处其相应
刑罚。在此过程中,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应满足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所有涉及到
定罪量刑的事实必须都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
其次,所有用于确定案件性质的证据都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严格审查核实,确保真实可靠;
最后,综合考虑全案所有证据,对于已经确认的事实应能排除任何合理的怀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
刑事案件的侦查、
拘留、执行
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
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
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
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