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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期间质物所生孳息收取人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规,债权之效力覆盖至质物所有孳息之中,因而质权人依法享有收取质物所生孳息的权利。
然而若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另行商议并达成共识,则上述规定不具有约束力。
换言之,若当事人明确在合同中约定了质权人无权收取质物孳息,那么质权人将无法以此种方式来加强其债权的抵押担保力度。《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最新修订: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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