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著作财产权,其保护期限如下所述:
1)若作者为公民,则其
有效期限为自作者生命周期结束后持续50年;
倘若涉及到合作作品,保护期限将停止在最终去世的作者生命周期结束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2)然而,若是作者隶属于
法人或其它组织,其
财产权保护期间为整整50年;
然而,此类作品如未能在创造完成之后的50年内得到公开发表,亦无法获得
著作权法的实质性保护。
3)至于电影作品或采用类似摄制电影手法完成的作品以及摄影作品,其财产权保护期限皆为50年;
同样,若此等作品未能在创造成功后的50年内得以公开传播,相关的著作权法保护也将终止。
值得注意的是,在著作人身权中,
署名权、修改权以及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均会受到法律的稳固永久保护,而无时间限制。
此外,发表权的保护期限与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保持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