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向公安机关
报案,以便他们能根据法定流程为您出具相应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事件主角在
道路交通事故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行为对于事故的引发和严重性高低进行评估判断,从而确定
当事人的行为是否造成了事故及责任比例。
具体来说,若某一方当事人存在过错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则需负有全责;
若是因为两个或多个当事人存在过错才酿就了交通事故,那么就需要根据他们各自的行为对事故产生的影响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主次责任和
连带责任;
如果是因为各方都没有过错而导致了交通事故,即构成了
交通意外事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各方都无需担责。《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
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