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小型载客汽车若超出核定座位数达100%,将被一次性扣除12分,同时需自行承担五百元人民币以上、二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该
机动车进行扣留直至其
违法行为得以整改完毕。
此外,关于公路客运车辆的载客问题,若超出额定乘客人数,须接受二百元人民币以上、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处罚;
如超过额定乘客人数的20%或以非法方式载运货物,则应接受五百元人民币以上、二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
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