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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的预备阶段怎么界定

根据法律规定,“聚众斗殴罪”指的是某些人出于例如报复、称王称霸或其他非法目的,纠集众多人员形成团伙,有组织地相互进行暴力冲突,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在这个过程中,犯罪预备阶段是指为了实施犯罪,事先准备工具和创造必要条件的行为。
对于“聚众斗殴罪”来说,犯罪预备阶段通常涉及到为实现犯罪目的而创造有利时机或条件,比如进行深入调查、排除潜在障碍、前往犯罪现场、诱导受害者前往特定地点、对受害者进行跟踪或监视、引诱同谋者参与犯罪、共同策划或制定犯罪计划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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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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