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暴力犯罪辩护专题 > 故意伤害手段恶劣未构成轻伤怎么判

故意伤害手段恶劣未构成轻伤怎么判

在这个问题上,执业律师给出了权威的解释:
如果故意伤害者采用了极其恶劣的手段却未能达到轻伤的程度,那么通常会面临治安处罚的处理。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所明确规定的,对于那些“殴打他人”或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将会被处以五日至十日的拘留以及两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
而相对轻微的违法行为,则只会受到五日以下处罚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行为人存在“结伙殴打、伤害他人”“侵害残疾人士、孕妇、未满14周岁人员或超过60周岁人员”“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一次对多人实施伤害”这三种情况时,处罚措施将更为严厉——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以及五百元以上至一千元左右的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最新修订:2024-06-0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