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准予
假释的罪犯,需遵循以下规定:
1.认真遵守法律以及行政管理规范,并接受相关部门持续性的监管;
2.在按照相关部门所提出的特定要求下,详实汇报自身的活动情况;
3.自觉遵循监督机构对来访宾客的相关规定;
4.若欲离开所在市、县或迁移居所,须向监管部门提前进行口头申请及书面申请的汇报。《
刑法》第八十四条
被宣告假释的
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