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刑法关于
抢劫罪的规定,该
犯罪所侵害的法益极为复杂,不仅涉及
财产权益方面的侵犯,更包括了对人身权利的侵犯。
若
行为人具备劫取他人财物或致他人受伤程度达到
轻伤以上两种情况中的任一项,即可认定为抢劫罪的既遂形态。
因此,无论
犯罪嫌疑人是否成功劫取了他人财物,只要其对受害者身体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就应当认定为
犯罪既遂。
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应依照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处以一定
罚金;
如存在
情节严重的情形,则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同样需要并
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在未导致
受害人身体轻伤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前述
量刑标准酌情予以
从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