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股东诉讼解散公司需实体和程序条件同时满足,实体上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且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重大受损,程序上需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提出,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诉讼解散公司有严格要求。实体上,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情况多样,如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无法达到法定或章程规定比例致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决议、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等,且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程序上,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能提出诉讼,并且要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这一系列规定旨在避免股东随意诉讼解散公司,保障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若遇到类似公司经营困境且考虑通过诉讼解散公司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