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需要明确指出,当存在
借贷关系中的欠款人故意拖延不偿还
债务,并且对此予以否认的情况下,这种情形并不足以构成娈骗行为。
只有在以下两种特定情况下,才可能构成涉嫌
贷款诈骗行为:
首先是借方在借贷过程中具有非法占用对方资金的主观意图,其次是他(她)在借贷过程中采取了诸如
虚假陈述、隐瞒实情等手段来误导对方,致使另一方陷入错
误判断从而自愿放弃自己的资产以提供给前者使用的情况。
符合这两个条件者可能被判定为贷款
欺诈犯。
另外,倘若达到了特定的金额标准,那么此人将会被判定为贷款诈骗
犯罪分子。《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