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告人遭逮捕以后,他们的辩护律师便有权利提出关于被告无罪的申辩。
毫无疑问,在所有的刑事案件中,律师所扮演的角色便是为被告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咨询和适当的辩护。
至于究竟是进行无罪辩护,还是对被告人的罪行提出合理的质疑,或者提出其他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以帮助被告获得公正的审判,这完全取决于律师与被告人及其亲属在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后所作出的决策。
实际上,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在刑事案件的调查阶段,被告人只能通过聘请律师来担任自己的辩护人。
因此,从被告人首次接受公安机关的询问或遭受强制性措施的那一刻开始,如果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拘留,那么他就有权立即自行选择或由亲属代为聘请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