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网络借贷领域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借贷双方的主体资格问题;
其次,对于校园网络借贷所产生的借款利息,在法律层面上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争议。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校园消费贷款平台的风控措施存在较大差异,其中某些平台甚至存在学生身份被他人冒用的潜在风险。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专门为学生提供现金借款服务的平台,由于其无法有效地监控借款资金的流动方向,这就有可能导致那些自我约束能力较弱的学生陷入过度消费的困境。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