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人的数量并不受限于任何特定数量,实际上并无确切的规定。
为了更好地解释这一点,请允许我引用我国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说明:
凡在独立自主的前提下,成功研发出软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团体组织;
亦或是通过合法合规的合同约定、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团体组织,均有资格成为该软件的著作权人。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九条
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