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还款时间的借条,诉讼时效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比如借条写明还款日期,从该日期当天开始算三年,出借人需在此期间内主张权利。
(二)未约定还款时间的借条,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需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诉讼时效从出借人第一次向借款人主张权利且借款人明确拒绝还款时开始计算三年。
(三)注意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出借人可通过向借款人发送催款通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借款人同意履行义务也会导致时效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三年。
(四)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风险。若超过三年诉讼时效再起诉,对方提出时效抗辩,出借人可能无法通过法院强制借款人还款。因此,出借人应定期关注时效,及时采取措施中断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