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
信用卡透支之后未按规定期限还款属于违约行径。
在此情况下,发卡机构有权要求持卡人偿还本金及相应的
逾期利息、
滞纳金、超限费等各项费用。
若发卡机构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向法庭提
起诉讼并取得
胜诉判决,那么持卡人还需承担由此产生的
诉讼费用。
其次,当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金额达到一定数目且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将被视为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进而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最后,
逾期不还款将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这无疑会对其未来的
贷款申请等重要金融活动产生负面影响。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