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这一
违法犯罪行为包含了诈骗罪和敲诈
勒索罪等多项
罪名。
在这些
犯罪活动中,常见的手法包括利用网络借贷的名义,强迫
受害人预先支付诸如"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
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等各种名目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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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