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借贷方擅自
伪造虚假的贷款相关文件,成功从银行获得贷款后却选择潜逃逃避
债务,此时若保
证人已经获悉相关事实真相,那么他们将有可能与
债务人共同触犯
贷款诈骗罪名,进而会被公安机构依法
立案调查,并最终接受相应的
刑事惩处。
另一方面,假如借贷人未能按照约定偿还
银行贷款,或者明确表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那么作为保证人,他们需要与债务人共同承担起
连带担保责任,也就是说,
贷款人有义务代替债务人向银行承担清偿贷款的法律责任。
《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或者超出
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
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