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或企业若存在
故意行为,恶意
抢注了原告的
商标,则将面临相关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若经法庭裁定,证实为恶意抢注,那么被抢注的原告商标的所有权将会被撤销,而原始拥有者的商标所有权将得到重新确认。
根据现行的法律
法规,任何申请
商标注册的行为都必须遵循不得损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的原则,同时也不能通过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实际使用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
《
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