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抵押物的
买卖合同效力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如果
抵押人和
抵押权人在协议中并未明示禁止买卖抵押物,那么所签署的买卖合同便具有法律约束力;
然而,如果在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签署的协议中有明确规定,不允许买卖该抵押物,那么这份买卖合同就被视为无效。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
抵押期间内,抵押人有权转让抵押财产,但如双方
当事人对此有特别约定,应以约定为准。
此外,当抵押人决定转让抵押财产时,必须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若抵押权人能够提供
证据证明抵押财产的转让可能对其
抵押权益造成损害,则可要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款项提前偿还
债务或进行提存处理。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
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
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