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转账记录而无
书面形式的借据,原则上依然具备发
起诉讼的可能性,然而在此处,
债权人必须面对被告的否认并
保证能够提供更为充分且具有说服力的
证据,以确认该笔借款的真实性和
借贷关系的确立。
据此,当债权人选择向人
民法院提出关于民间借贷方面的
诉讼请求时,务必准备好包括借据、收据、
欠条等在内的所有债权凭证,同时也需收集与此相关的其他证据,以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确实存在。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