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践过程中,
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均有权自行行使辩护权,此外他们还可委托一至两名
代理人以协助其进行辩护工作。
换言之,一名
犯罪嫌疑者能够聘请的辩护律师数量从一到两人不等,但最大人数不得超过两个人。
基于此,在处理任何
刑事事件时,一个犯罪嫌疑人所能聘请的辩护律师上限为两位。《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
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
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
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
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