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男方的
债务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
离婚之后,女方也需对此负有
连带责任。
然而若该笔债务被定义为
个人债务,除非
债权人能够举证证实所负担之债务乃是用于婚姻期间及家庭生活所需,否则女方并不应对此负责。
鉴于这种情况,离婚之际,夫妻双方对于存在的
共同债务必须予以共同清偿。
当
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抵偿债务或者财产归属各异的情况下,双方
当事人可以协商进行
债务清偿事宜;
如协商无果,最后只能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明确规定,离婚之时,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须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
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归属于各自所有,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债务问题;
若协商未果,最终将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