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籍人士于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
欺诈行为,应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予以严惩。
然而,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及豁免权的外国人所涉及的
刑事责任问题,秉持着外交途径解决的原则来妥善处置。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所有非法行动无论其发生地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抑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任何地点,除非另有特別法域加以规定,否则均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刑法原则进行审判。
同样地,倘若这些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船舶或航空器之内,同样必须依法追究相关
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