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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打我,我把他打死了,我会判刑吗

若遇他方当事人实施严重威胁生命安全之暴力罪行,法院将不予判定其有罪。
原因在于,在面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暴力犯罪时,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导致不法侵害者伤亡的情况下,并不构成防卫过当,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最新修订: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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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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