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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又缓刑是什么意思

所谓缓刑,又被誉为暂缓量刑或缓量刑,这实际上是指对于触犯了刑法,经过法定的程序认可已经构成了犯罪并且需要接受刑罚惩罚的行为者,先宣布其定罪并且暂时不对判决的刑罚进行执行。
同时,交由特定的审查机构在一定的考察期限内,对该罪犯进行全面仔细的考察,然后再依据他们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照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适用于特定的刑罚。
另外必须指出的是,拘役、中期和长期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均不适用于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最新修订: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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