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信用卡被盗刷的情况,我们将其定义为恶意透支行为。
这是指持卡人以获取非法利益为动机,超越了规定的授权额度或
到期时间进行透支,且在此之后,经过发卡银行的多次催促却依然不予偿还的
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该种行为若涉及金额较大者,将依法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承担相应
罚金(原则上应控制在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
而对于涉及金额巨大及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会面临更为严峻的惩罚,即将要遭受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要缴纳相应的罚金(金额应在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
最严重的情况下,涉及金额达到特别巨大级别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可能会被判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等同于上述金额的罚金或被没收
个人财产。《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