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相关法令,目前我国全国范围内的客运运营已全面实施实名制购票策略。
当乘客进行购票行为之时,需要向售票机构提供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
同时,如通过网上订票或电话预约等途径进行购票时,需向操作平台提交真实且有效的身份证件信息。
取票环节,亦须出示加盖有防伪标志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确保车辆运行及乘客人身财产安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一类、二类客运班线的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配客站点,应当实行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以下统称实名制管理),免票儿童除外。其他客运班线及客运站实行实名制管理的范围,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实行实名制管理的,购票人购票时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身份证件
类别见附件9),并由售票人在客票上记载旅客的
身份信息。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实名购票的,购票人应当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信息,并在取票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旅客遗失客票的,经核实其身份信息后,售票人应当免费为其补办客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