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只要
信用卡系于婚期内申办者,即可将其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乃是特指在合法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期间,由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富。
而所谓的“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指的是从男女双方缔结
结婚誓约至其中一方离世或宣告解除婚姻止的时间段,在此期间内任何夫妻所获得的财产,除非事先有特殊约定,否则均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应对此类共同拥有之财产享有平等待遇的权利和处理权益。
若夫妻中的任意一方要处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时,需先征得配偶的明确同意方可执行。《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