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解除的过程中,针对
分居期间发生的
债务如何进行处理,通常情况下,此类债务可以被归类为夫妻之间的
共同债务。
然而,若双方在私下另行达成协议的,则应严格遵循该协议内容来处理。
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那些用于支持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共同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以及在夫妻双方都认可的前提下,产生的债务均视为
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这类债务,应当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情况才得以例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