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债务人离世后,其债权方仍有权向债务人的
法定继承人就其在
继承债务人财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新债权主张权益,关于这方面的遗产
债务的具体范畴以下内容可供参考:
首先是被
继承人生前所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应纳税种类所累积的税额;
次之则为基于未履行的合同所欠下的债务;
再者即为作为
侵权行为受害方的被继承人,在其生前过失行为导致对方遭受的损害应承担的相应
损害赔偿责任等
类别的债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