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专业人士:
在进行
股权代持时,请务必了解它是完全合法的。
为了有效地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实际
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都应遵循诚信原则,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规定由名义出资人以其名义成为法律上认可的股东,而实际出资人则负责出资并享有股东的所有权利;
其次,实际出资人还应对自己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保留相关凭证,以便在必要时提供证明。
此外,请引起您的重视,那些在公司股东名册上被记录的股东,有权根据该名册来主张和行使他们所享有的全部
股东权利。《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
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